離婚案件的證據收集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如何打好離婚官司,證據很重要。當事人要想在離婚案件中占據優勢,證據是決定性因素。離婚案件的證據收集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應當在案件起訴前收集充足武漢私家調查的證據 這里強調在起訴前收集證據是出于下面兩個原因考慮: 1、起訴之后一般來不及收集全所需證據 根據證據規則的規定,當事人起訴后,必須在指定的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超過舉證期限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不組織質證。而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這就意味著,一旦當事人不能在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將承擔非常不利的后果。從現有的案例來看,離婚案件的當事武漢偵探社人想要在起訴之后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完成所有的取證工作是非常困難的。這是因為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往往只有幾天,長的也只有十幾天,當事人根本來不及收集所有的證據。 2、有些證據在起訴之后很難取到 關于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事實的證據,在起訴之前,當事人還有可能取到,但是,當事人一旦起訴,對方就會謹慎從事,不會讓人抓到把柄。因此,在起訴之后要想取得這類證據,幾乎是不可能的。此文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