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的利弊
現在很多的年輕人結婚以后,發現彼此性格不合,導致離婚了,因為擁有共同財產,有可能還會去打官司,所以在婚前做好財產公證是一個好辦法。那么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是怎樣的?婚前財產公證費用是多少?婚前財產公證的利弊有哪些呢?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訴寧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 婚前財產公證流程如下所示: 1、公證雙方當事人向當事人住所地所在的公證處申請公證;依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二條: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為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管轄。 2、繳納相應的公證費用。第二十條: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后,應按規定標準由專人收取公證費。 3、公證員對公證進行調查,第二十六條:公證人員外出調查,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進行。特殊情況只能由一名公證人員進武漢市出軌調查行調查的,應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人應在筆錄上簽名。 4、制定公證文書。 二、婚前財產公證費用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證、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五十萬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 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的:1500+(標的額-50萬)×0.25%元; 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的:12750+(標的額-500萬)×0.2%元; 一千萬元至兩千萬元的:22750+(標的額-1000萬)×0.15%元; 兩千萬元至五千萬元的:37750+(標的額-2000萬)×0.1%元。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二萬元以下的:收取1%; 二萬元至五萬元的:200+(標的額-2萬)×0.8%元; 五萬元至十萬元的:440+(標的額-5萬)×0.6%元; 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740+(標的額-10萬)×0.5%元。 2、證明民事協議15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300元。 三、婚前財產公證的利弊 1、對夫妻雙方武漢私家調查均具有約束力;這樣的一紙公證對夫妻雙方都具有效力,它可以從物質上約束著夫妻雙方對婚姻負責,對降低離婚率有很大的作用,對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也有明顯的效果。 2、婚前財產公證在一定程度上會損害夫妻之間的感情;愛情和婚姻是建立在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之上的,從戀愛走到結婚對每對情侶來說都是不容易的,如果就因為在結婚前辦理了一個財產公證而分清夫妻雙方的財產問題,這會大大傷害夫妻間的感情。 3、節省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法官可以通過對婚前財產公證書的仲裁來自由裁量財產的歸屬,這樣做減少了政府和社會各界為界定各自財產利益而進行的大量調查、取證、判斷、執行等麻煩,降低了社會運行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 4、婚前財產公證無法保護無形財產;婚前財產公證可以較容易界定的都是有形的產權。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婚前財產公證的利弊”的相關法律知識,婚前財產公證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是無法保護無形財產。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