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囑最多,訂立有效遺囑有哪些注意事項
近年來,因遺產糾紛導致的家庭紛爭屢見不鮮,為避免日后矛盾,符合逝者生前的意愿,現在訂立遺囑被越來越多人所接受。目前,浙江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囑最多,訂立有效遺囑有哪些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就隨訴寧網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浙江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囑最多,訂立有效遺囑有哪些注意事項 6月22日,《浙江遺囑庫白皮書(2016-2021)》公布,顯示浙江立遺囑的人群以獨生子女家庭為主,占比40%,父母為隔離子女婚姻風險比重上升。 遺囑人子女情況。浙江遺囑庫于2016年6月22日由浙江民生社會養老服務中心設立。數據顯示,從2016年到2021年期間,浙江遺囑庫咨詢登記比從42.05%逐步上升到 80.15%。除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其余年份的登記比例逐年增長。截至6月21日,累計咨詢預約登記量已經超過6萬份。各種普法服務惠及10萬余人,服務資產達2000多億元。 其中,獨生子女父母在立遺囑人群中占比最大,達40%,其次為兩名子女家庭,占比30%。 《白皮書》顯示,浙江獨生家庭訂立的遺囑中,父母為了隔離子女婚姻風險的比重在升高。為防止子女離婚,導致家庭財產流失,遺囑中會指定給兒子或女兒一個人,不作為其婚姻共同財產。 遺囑人年齡情況從遺囑登記人性別看,女性立遺囑的比例高于男性,占55%。從立遺囑人年齡情況看,目前,60歲以上老年人依舊是浙江遺囑庫訂立遺囑的主流。同時,越來越多的中青年人也開始關注遺囑問題,這部分立遺囑人往往個人財富的積累到一定數額,同時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為避免天災人禍等意外的發生,選擇訂立遺囑作為對親人的保障。 從遺囑財產情況看,不動產占比最高,達90%。此外,《白皮書》指出,年青人遺囑中涉及的財產雖然占比低,但財產種類更為豐富,涉及支付寶、微信、QQ、網絡游戲等多種虛擬財產。 二、訂立有效遺囑的注意事項 注意一:遺囑應符合形式要件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可知,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武漢市私家偵探辦理;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若以錄音形式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至于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的情況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并應當有兩名以上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后,若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注意二:遺產應予以交代 遺囑人應當對自己去世之后的遺產予以交代,包括遺產的范圍、名稱、數量。只要是遺囑人合法的個人財產,不論是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還是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均可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注意三:應當明確遺產的歸屬 遺囑人應當明確遺產的歸屬。遺囑人可以通過遺囑將自己的遺產遺留給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如繼承人不明確,遺囑將因無法執行而視為無效,繼承人只能按法定繼承分配遺產。 注意四:應當在遺囑中明確繼承份額 遺囑人應當在遺囑中明確繼承份額,指明各繼承人可繼承財產的具體財產名稱、份額或數量。如果指定由數個繼承人共同繼承某項財產的,應當寫明各繼承人所分財產的具體份額或數目。如未寫明繼承份額,法律一般推定為均等享有繼承權,即平均分配該遺產;遺囑中尚未處分的財產,該財產即為未處分的財產按法定繼承處理。 注意五:可以撤銷、變更遺囑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遺囑為準。 一份有效的遺囑,不僅可以表達逝者的真實意愿,同時可以避免百年后家庭之間不必要的遺產糾紛。在此提醒那些打算訂立遺囑的老人,在訂立遺囑時一定要注意以上五點事項。 二、公證遺囑的法律必要性是什么 公證遺囑是所有的遺囑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種,《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正因為公證的法律效力最為明顯,因此對于公證遺囑本身的要求也是嚴格的。 (一)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予以公證。 (二)公證必須到公證機關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三)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于立遺囑是與人身關系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象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 (四)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而辦理。 三、公證遺囑和非公證遺囑的區別在于: 一是公證遺囑是經國家公證機關證明的遺囑,該遺囑除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認定為不真實和不合法,因為公證遺囑本身證明的就是該遺囑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其他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在發生爭議時按照法定程序確認。 二是公證遺囑是對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和錄音遺囑的證明,口頭遺囑一般情況下也可以申請公證,但一般情況下公證處證明該遺囑時,應當由公證員制作筆錄,作成代書遺囑。 三是當數份遺囑之間發生沖突時,公證遺囑的效力應當高于其他遺囑。當書立時間不同的遺囑之間發生沖突時,有公證遺囑的,非經公證程序,其他遺囑不得變更公證遺囑。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浙江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囑最多,訂立有效遺囑有哪些注意事項”的詳細內容,如果還有其他不懂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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