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證據難搜集法院教你怎么收集外遇證據
外遇證據難搜集法院教你怎么收集外遇證據而一般性外遇過錯,難以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衡量規范。 通過臨時的審判實踐,海淀法院民二庭歸納總結離婚訴訟中婦女權益維護的單薄帶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其中關于配偶外遇的取證問題引人關注。 據海淀法院介紹,民事訴訟法應完善取證問題上對婦女權益的維護。處置對離婚中無過錯女方的精神損害賠償及判決子女撫養費問題上,不應簡單適用民事證據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 ” 原則,而應采取更加靈活的認證規則。 如:只要女方有初步證據證明存在第三者 ” 則舉證責任就應歸于有過錯的男方,由該過錯方取證證明沒有 “ 第三者 ” 存在 另外,對于文化水平或法律意識較為單薄的婦女,法官可以在堅持中立立場的前提下在法庭上對受害一方婦女進行舉證指導,以保證維護其合法權利。 法律看點 1. 之前法院審理涉及配偶一方有外遇的離婚案件,會遇到什么方面的問題? 2. 新的認證規則應當如何具體操作?比如說何為初步證據、有外遇方應如何自證清白? 法官解讀 關鍵詞 · 對策背景 外遇證據很難武漢調查取證搜集 取證不合法難采納 針對海淀法院提出的這一對策,記者采訪了該院主要審理離婚案件的張璇法官。 張璇法官說,舉證難導致法院支持因婚外情索賠的案例不多,因此才提出這一對策。 張璇說,因外遇導致的離婚越來越多,然而現實中,受害方因此得到賠償的卻很少。 許多人在離婚時向法院提出了因對方有第三者而訴請損害賠償的請求,但法院按照 “ 誰主張誰舉證 ” 舉證規則,必需要求其提出確鑿的證據,證明配偶與其他人非法同居,或者 “ 捉奸在床 ” 相關證據,但是一般來說,很難取得這方面的證據。 其次,即使 “ 捉奸在床 ” 證據被呈交到法院,也有可能被對方指出取證順序不合法。因為有些證據是通過偷拍偷錄獲得的取證過程侵犯對方隱私,取證順序不合法,證據無效,這時法院也不會采用該證據。 張璇法官解釋,提出這樣的對策是出于對女方權益的維護。 因為在審判實踐中他發現,有第三者的大多為在家中掌握經濟實權的男性。而女方要想找到婚外情的證據非常難,這就造成許多女性在離婚時,由于拿不出 “ 硬 ” 證據,相關權益得不到保證。 關鍵詞 · 雙方責任 外遇方 ” 有舉證責任 適用有前提 張璇法官說,適用該對策需要滿足一些前提,即女方應有初步證據證明丈夫有 “ 第三者 ” 這里所說的初步證據就是指能夠證明配偶和其他人有不正當關系或者明朗關系的基本證據,包括錄音、視頻、郵件、照片等各種形式。 比如說,錄音里要有證明兩人逾越普通關系的明朗語言。而視頻應當明顯能夠證明兩人存在不正當關系。 需要注意的如果僅僅是配偶和其他異性在一起旅游的合影照片,不能說明其有第三者。必需有親密動作或者其他不正常動作,才干夠成為證明對方存在第三者 ” 初步證據。 自證清白 可以使用醫學手段 張璇法官強調,上述的初步證據被呈交法院后,法官依照常理推斷,男方確實和他人存在不正當關系。法院就可以初步認定被指證的人有第三者。 當初步證據被認定后,被懷疑有外遇的人就得舉證自證清白。張法官稱,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證明自己清白: 首先,被懷疑有外遇的人可以拿出相關證據,證明錄音、視頻或者郵件證據是虛假的對方偽造的 此外,也可以通過醫學鑒定等手段證明自己與他人沒有發生不正當關系。 張璇法官解釋,現在醫院可以做出某兩人之間是否發生過性關系的檢查,審理過的案件中,就有一位男士向法院提供了相關的醫學檢查演講,證明自己沒有與他人發生性關系。法院依據該證據駁回了女方的訴訟請求。 如果過錯人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在離婚時就要因為自己有第三者的過錯給予對方相應賠償。 律師提醒 愛家律師事務所主任盧明生律師說,海淀法院提出的外遇者自證清白 ” 對策,會在一定水平上震懾外遇者婚外戀情難以發現、證明的僥幸心理。但是還應注意兩方面問題: 即使第三者存在也不一定能獲精神賠償 盧明生律師說,即使證明了第三者存在并不表明受害的一方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橐龇ā穼駬p害賠償的條件作了嚴格限定,與第三者有關的僅為 “ 重婚及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 所以,即便外遇者與他人有短暫的同居生活,受害方也難以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當然,法院在分割財富時對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 對方有外遇 不是離婚肯定條件 律師提醒說,需要注意的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前提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