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前股票沒有增值離婚后股票怎么辦
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證券或股票,倘若因市場行情轉變及其他非人為操控因素而出現價格上漲,那么這部分升值應被視為天然孳息,在面臨離婚情況下,仍將歸屬某一方所有。
然而,若該股權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得到了積極的投資管理與經營策略所帶來的增長,那么這種增值就應當被視作夫妻共有資產,在離婚之時,當事人雙方有權進行自由協商以決定
如若無法達成共識,他們亦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增值部分進行合理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二、離婚前男方轉移財產犯法嗎
在離婚尚未生效之前,任何一方轉移共有財產均不受法律約束。
然而,若在離婚進程中,有任何一方試圖將共同財產進行隱匿、遷移、出售、毀滅或浪費,又或是制作虛假的共同債務來非法侵占他方合法權益,那么在最終的財產分割環節上,此事當事人有權向法院提起申訴,請求司法機構對此方作適當減少其應得分配的財產,乃至徹底取消其獲取任何份額的權利。
至于那些離婚事宜早已塵埃落定而其后卻又發現存在以上違法行為的情況下,當事人亦可依照相關法規,提出再次財產分割的合理訴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Copyright ? 2025 武漢市私家偵探
全國服務電話:19878845007 郵箱:19878845007
公司地址:武漢市各區皆有辦公地點 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