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調查取證:口頭遺囑有哪些法律規定?
時間: 2023-11-30 21:15:48 瀏覽次數:319
口頭遺囑有哪些法律規定?什么是口頭遺囑?口頭遺囑就是指生命處于隨時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條件下訂立的遺囑。什么樣的口頭遺囑是有效的?訂立···
口頭遺囑有哪些法律規定?
什么是口頭遺囑?口頭遺囑就是指生命處于隨時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條件下訂立的遺囑。什么樣的口頭遺囑是有效的?訂立口頭遺囑的時候要注意什么?與頭口遺囑有關的法律規定有哪些?下面就由訴寧網小編在下文為您一一詳細介紹。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根據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根據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武漢市出軌調查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就口頭遺囑的形式個人認為是有效的,對其內容是否剝奪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份額,或者處分了他人的財產,如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同財產。如果遺囑被認定無效,則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責任編輯:林小純)武漢市偵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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