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外遇調查取證: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時間: 2023-07-20 23:48:58 瀏覽次數:306
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體現了《婚姻法》對夫妻財產權益的保護。婚姻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重婚,通常會涉及夫···
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體現了《婚姻法》對夫妻財產權益的保護。婚姻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重婚,通常會涉及夫妻共同財產。除法律規定屬于夫妻個人財產的外,對有證據證明固定資產或其他價值較大的財產,屬于婚姻當事人一方為與其重婚的第三人購買的財產,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意味著上述財產,并不因為婚姻當事人一方的處分而成為其和與其重婚的第三人的共同財產,而依然是其與合法配偶的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9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武漢市調查公司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為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具體到重婚問題,婚姻當事人一方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取得其合法配偶的同意,應當認定為無效。也就是說,在重婚期間,婚姻當事人一方為與其重婚的第三人購買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價值較大的財產,不屬于他們在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而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從而保護了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